青岛职业技术学院
教育学院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(试行)
为了保证学院多媒体设备的正常使用,规范多媒体设备的管理,充分发挥其作用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多媒体设备的管理责任部门为训教办。
二、首问负责制。训教办设备管理员每天上课前应提前到岗。接到多媒体设备故障报告的管理人员,应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故障,并负责解决该设备故障。
三、报告制度。如多媒体设备发生的故障较大,设备管理员无法处理,则应迅速将有关情况向训教办主任和分管领导报告,同时报告设备处,请设备处与供货商联系提供相应服务;如该多媒体设备故障影响教师上课,训教办应及时向学院训教处报告,并协调任课教师调换上课的多媒体教室,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四、巡检制度。为提高多媒体设备的完好率,训教办应对所管理的多媒体设备实行例行检查巡视制度。例行检查的周期为每周一次,由训教办负责实施,检查完毕后做好相应的记录。
五、教师要求。
1、首次使用多媒体设备教学的教师,须在开课前与设备管理员联系,约定时间到上课的多媒体教室熟悉操作方法;
2、每次上课前,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齐全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;应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多媒体设备;严禁在屏幕上写画,保持屏幕整洁;
3、下课后,必须按设备使用要求关闭多媒体设备,将设备放回原处,切断电源,锁好控制台,做好多媒体设备使用记录;
4、未经管理员许可,教师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删除应用程序。
六、学生要求
1、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学生要爱护教室内设施,不得随意开关设备;
2、非教学时间,不得启动和使用多媒体设备,如有特殊需求,须向训教办申请使用;
3、严禁拆装计算机外设、私自更改计算机设置和下载安装软件;严禁在多媒体设备上乱刻乱画;
4、严禁将多媒体附属设备带出教室,违反规定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的,由责任人照价赔偿。
七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教育学院督导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附件:
1、多媒体设备故障记录表
2、多媒体设备巡检记录表
3、多媒体设备故障报告单
教育学院
2011年9月1日
多媒体设备故障记录表
编号 : 年 月 日
教室
|
| 教师及所在系
|
| 联系电话
|
|
故障描述
|
|
故障原因
| a.操作不当 b. 病毒 c.投影故障 d.计算机故障e.其它:
|
处理情况
| a.已解决 b.需会诊 c.请厂商 d.
|
记录者
|
| 备注
|
|
处理
意见
| 经办人: 年 月 日
| 训教办主任: 年 月 日
|
多媒体设备巡检记录表
编号 :
教 室
|
| 巡检
日期
| 年 月 日 时
|
检 查 项 目
| 1.投影仪:□机身除尘 □滤网除尘 □灯及镜头除尘
|
2.投影仪吊箱:□除尘
|
3.其它设备与面板:□幕布升降 □控制面板 □扩声系统
|
4.主机 □能否正常启动 □是否有病毒
|
5.其它:
|
6.备注
|
处理意见
| 检查人(签字):
年 月 日
| 训教办主任(签字):
年 月 日
|
多媒体设备故障报告单
编号:
设备处:
目前有 楼 教室的多媒体设备发生故障。该设备在保修期内,请与供货商联系前来(□调试 □ 修理 □ 调换)。
教育学院 年 月 日
|